平安公证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来源:平安公证处   发布日期:2019-04-23

2019年4月17日我处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专题学习会。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条例》对全面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了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一、要深刻领会《条例》发布的重大政治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掌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强化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三、坚决做到对党忠诚、对组织坦诚,突出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功能。




版权所有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89号(国际大厦西侧)长安广场九层
电话:0311-89105780 / 89105790
传真:0311-89105788 邮箱:pagzc@163.com
冀ICP备13018820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

首页
电话
短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