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刘静

刘静,现任平安公证处不动产业务二部主任、三级公证员,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法学专业,2012年通过司法考试,2014年1月从事公证工作至今,擅长办理委托,继承,赠与,夫妻(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补充协议,赋予借款类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联系电话: 15031205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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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现任平安公证处不动产业务二部主任、三级公证员,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法学专业,2012年通过司法考试,2014年1月从事公证工作至今,擅长办理委托,继承,赠与,夫妻(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补充协议,赋予借款类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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