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公证”搭建信任桥梁

来源:平安公证处   发布日期:2016-09-18

      张先生因为经营需要,向李女士借了100万元,由于对公司经营缺乏经验,效益一直不好,借款到期后,这笔钱迟迟没能还上,于是李女士一纸诉状将张先生告到了法院,法院随即查封了张先生名下的一处房产,张先生得知后又无奈又生气,他正在为偿还李女士的借款向亲戚朋友四处筹钱,刚筹集了80万元,想不到自己的房子却被查封了,他马上联系李女士告诉她可以先偿还给她80万元,李女士因为资金周转也希望张先生能先偿还一部分借款,李先生担心偿还80万后,由于剩余20万元没有偿还,李女士不会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自己房产的查封,而李女士担心为张先生申请解封之后,张先生不能拿出80万元给她。于是两人来到了公证处,寻求解决的办法。
      公证员了解完他们的情况后,向他们建议办理一份《提存协议》公证,张先生将80万元提存到公证处,待该房产解封后,李女士即可到公证处领取提存的80万元,这样就解除了双方的顾虑。张先生和李女士听后都表示,这样一份提存协议公证解除了各自对对方的担心,保障了自己权益的快速实现,帮了他们的大忙。
      提存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公证机构有专门的提存账户,可以保证提存款项的安全。

版权所有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89号(国际大厦西侧)长安广场九层
电话:0311-89105780 / 89105790
传真:0311-89105788 邮箱:pagzc@163.com
冀ICP备13018820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

首页
电话
短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