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能否撤销公证遗嘱?
来源:平安公证处 发布日期:2016-09-18
老李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没有和他一起生活。老伴早已过世,老李自己省吃俭用积攒了10万存款。
二○○三年,大儿子主动接老李过去养老,日常生活伺候的老李不错。二○○五年,老李在公证处立了一份公证遗嘱,表示在自己百年后,由小儿子继承3万元存款,剩余的7万元存款及其他的物品全部由大儿子继承。好景不长,二○○六年,老李由于中风,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刚开始,大儿子一家还能细心照顾,随着时间长了,就逐渐厌烦了起来。此时,小儿子看到大哥对老父亲不上心了,就主动把老父亲接到自己家里照顾。老李觉得对不起小儿子,就又自书了一份遗嘱,指定由小儿子继承8万元存款,剩余的物品及2万元存款由大儿子继承。
2015年年初,老李病逝。在清理父亲遗产的过程中,两个儿子为了分割遗产争执不下。大儿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公证遗嘱分割遗产,小儿子则持自书遗嘱提出反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老王生前所立两份遗嘱都符合法律规定。但由于前一份是公证遗嘱,后一份是自书遗嘱,而根据《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规定,自书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据此,法院判决按公证遗嘱内容对老王的遗产进行分割。
公证人员提醒立遗嘱人,订立公证遗嘱后,如果立遗嘱人因种种原因打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应向公证处提出办理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申请,重新办理公证。
二○○三年,大儿子主动接老李过去养老,日常生活伺候的老李不错。二○○五年,老李在公证处立了一份公证遗嘱,表示在自己百年后,由小儿子继承3万元存款,剩余的7万元存款及其他的物品全部由大儿子继承。好景不长,二○○六年,老李由于中风,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刚开始,大儿子一家还能细心照顾,随着时间长了,就逐渐厌烦了起来。此时,小儿子看到大哥对老父亲不上心了,就主动把老父亲接到自己家里照顾。老李觉得对不起小儿子,就又自书了一份遗嘱,指定由小儿子继承8万元存款,剩余的物品及2万元存款由大儿子继承。
2015年年初,老李病逝。在清理父亲遗产的过程中,两个儿子为了分割遗产争执不下。大儿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公证遗嘱分割遗产,小儿子则持自书遗嘱提出反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老王生前所立两份遗嘱都符合法律规定。但由于前一份是公证遗嘱,后一份是自书遗嘱,而根据《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规定,自书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据此,法院判决按公证遗嘱内容对老王的遗产进行分割。
公证人员提醒立遗嘱人,订立公证遗嘱后,如果立遗嘱人因种种原因打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应向公证处提出办理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申请,重新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