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小故事
来源:平安公证处发布时间:2019-07-24
赵某丈夫因脑出血突然离世,家中剩下了还在上学的孩子及公公婆婆需要照顾。赵某和丈夫在结婚后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由赵某带着孩子居住,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可是贷款还剩少部分本金没有还清。以前每月赵某和丈夫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现在要由独自抚养孩子的赵某一人来承担了,赵某倍感生活的压力。经再三考虑,赵某从自己亲戚处借了部分钱,准备先把银行贷款还清。可到银行办理手续时,银行告知赵某因其丈夫去世,需先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才可办理提前还款及解除抵押手续。
赵某到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咨询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的相关材料后,着手开始准备。赵某告诉公公婆婆需要择日一同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可说到房产由谁继承时,两边又出现了分歧。购房时因大部分首付为公公婆婆出资,二老要求与赵某共同继承房产。可赵某认为房子本来就是给她和丈夫结婚后居住使用的,房产的贷款也是一直由夫妻共同偿还的,现自己还从亲戚处借了钱偿还尾款,房产理应由自己继承。
不日,四人一同来到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向公证员咨询后得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赵某与其丈夫共同所有。现因赵某丈夫去世,其所享有的房产权益产生继承关系。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均享有继承权。因死者的子女还未成年,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放弃继承权。经公证员的告知和耐心解答,赵某与二老达成一致,赵某丈夫生前享有的房产权益由孩子继承。赵某也愿意将自己所有的另一半房产权益赠与孩子。赵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代其偿还了银行贷款,解除了抵押后,将房产更名到了孩子的名下。全家对结果感到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