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办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1-05-24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之间或未婚夫与未婚妻之间就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和所得财产的分配以及权利归属事宜签订协议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

当事人申办这类公证,应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⑴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当事人已经结婚的,还应当提交结婚证。

⑵财产的产权证明。

⑶协议书草稿

⑷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1.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应由当事人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婚姻法》上的关联关系;2.协议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不得规避法律和以转移、隐匿财产的形式逃避债务。3.协议内容除非告知第三人,否则该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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