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书公证让事实“发声”

来源:平安公证处   发布日期:2016-07-11

      一天,一位中年男子来到我处,向公证员焦急地问到:“咱公证处啥都能解决不?”,我处公证员热情地回答到:“您有什么事,跟我说说吧。”这位男子迫不及待地道出了事情的原委,他在开发商那全款买了一处商品房,开发商也出具了收据,眼看几年过去了,现在准备办房本了,但开发商说需要交回当时的收据才能办理。这位男士回家翻箱倒柜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当时的收据,他责怪自己当初没有将收据收好,这可怎么办?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去公证处问问,办个公证也许能解决问题,于是他就来到了公证处。
      公证员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安慰他不要着急,他可以办理一份声明书公证,对自己当时的交款事实及收据丢失做出声明,随后公证员主动向开发商沟通告知其声明书公证的意义,开发商听后表示做这样一份声明书公证就可以办理房本了。这位男士听后连忙向公证员道谢,向公证员说到:“原来公证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离我们这么近,自己认为不可挽救的事公证一下就解决了,看来公证的作用很大啊!”。
      温馨提示: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声明人(公民或法人)对其在民事活动中公开意思的单方申请,依法证明其声明行为真实性的活动。声明书公证一般包括放弃权利声明、主张权利声明、承担义务声明三种类型。声明书是声明人公开意思真实性的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对这个公开的意思进行公证的意义在于确认其真实,以防有人做假,使接受该声明书的公民或法人消除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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